根据市国资委的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法律事务工作人员1人;企业管理工作人员1人;财务管理工作人员1人;文秘2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违法乱纪和正在被组织调查行为;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条件(详见附件1:市国资委公开招聘体制外工作人员需求情况表)。
二、报名方法
(一)填写报名表(附件2:市国资委公开招聘体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获奖证书和其它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或拍照件一式一份。采用现场交报名表或者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等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0日—10月30日
联系人:邓速发。联系电话:0770-2828080。
(三)报名地点: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四川路47号。
邮箱:gzw2828080@163.com
(四)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和工资待遇
(一)工作地点:防城港市。
(二)对拟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2500—3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将签订劳动合同,工资适当上浮,并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附件:1、《市国资委公开招聘体制外工作人员需求情况表》.doc
2、《市国资委公开招聘体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