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的业务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人原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名额
护士5 名,其中:助产士1-2名。
三、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护理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护理专业和助产专业,取得护理执业资格证书。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8:00至1月22日17:30。
2、报名地点:县妇幼保健院办公楼五楼医政股。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执业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单)、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2寸免冠同版照片二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与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参聘资格和相关成绩。
(二)笔试时间与地点
1、笔试时间:2016年1月25日上午8:30-10:30
2、笔试地点:桃江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楼七楼会议室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基础及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统一组织考试,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末尾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操作技能,满分为100分。由医院组成专门评委会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照职位数量与总成绩排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排名末尾出现并列的,优先确定体检人员的顺序为:学历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体检
对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由医院组织在本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总分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未尽事宜,请咨询招聘办公室。咨询电话:1587372****,1860737****
桃江县妇幼保健院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