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共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省委政研室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省委政研室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为中共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政研室)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
主要职责: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要问题的政策研究,编制有关改革方案;研究分析改革形势,开展改革重大决策咨询、重大改革项目评估;定期跟踪改革项目落实工作,协同做好改革督察工作;开展改革项目进展监测,建立纵横联动的改革监测网;加强改革信息交流,承担改革智库联络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2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公告明确执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中共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2016年招聘岗位表》附表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具体要求见《中共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2016年招聘岗位表》(附表1)。
2.专业:具体要求见《中共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2016年招聘岗位表》(附表1)。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进行认定,应聘者取得相应专业岗位任职资格的,可按有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予以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可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707517793@qq.com邮箱,并附报名表(附件2)。应聘者另可提供个人简历、所研究的课题、论文及有利于说明个人适应岗位工作能力的相关研究材料。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岗位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报名人数不足的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需告知报考人员。
4.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向应聘者发出考试有关安排的通知,并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与面试按60%、4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1.笔试。初定于9月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为综合文字能力测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研究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后,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确定(实际报名人数少于1:5的按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职称、职业资格条件的,审验相关证书;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有关政府机关任命文件等(其他材料可供参考)。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质、研究能力和岗位匹配度,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确定为不宜聘用为中心工作人员。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省委政研室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室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以下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省委政研室机关党委:0571-87057039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省委政研室办公室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052290、87057066 黄巧敏
附表:
1.中共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2016
年岗位招聘表
2.中共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公开
招聘报名表
中共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
2016年9月9日
附件1 中共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2016年岗位招聘表 | ||||||||||
招聘岗位 |
岗位 类别 |
等级 |
人数 |
招聘对象 |
政治面貌 |
年 龄 |
专 业 |
学历/学位 |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
其他条件 |
中心主任 |
管理 |
5级 |
1 |
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
中共 党员 |
45周岁以下(1971年9月 20日以后出生) |
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法学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1.公务员序列:任正处级或任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 2.事业单位序列:任管理5级职员(相当于正处级)或任管理6级职员(相当于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或取得正高职称且聘满2年以上或副高职称且聘满5年以上,并具有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
中心副主任 |
管理 |
6级 |
1 |
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
中共 党员 |
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 20日以后出生) |
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法学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1.公务员序列:任副处级或任主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2.事业单位序列:任管理6级职员(相当于副处级)或任管理7级职员(相当于主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或取得副高职称或中级职称且聘满3年以上,并具有一定的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