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受理工作,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大厅招聘4名受理工作人员(编制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大厅简介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大厅主要承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初审、有关事项的现场办理和批件的发放等职责。办公地点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招聘受理工作人员4名,具体为食品业务受理岗位1名、医疗器械业务受理岗位2名、药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业务受理岗位1名。
(一)基本条件:品行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形象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窗口服务的岗位工作。熟悉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使用、表格和文档制作。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二)专业要求:
1.食品业务受理岗位:食品相关专业。
2.医疗器械业务受理岗位: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相关专业。
3.药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业务受理岗位:药事法规、药事管理等相关专业。
食品业务受理岗位和医疗器械业务受理岗位有本专业从业经验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从业资格者优先。药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业务受理岗位需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综合写作能力,有从事文字写作经验者优先,报名时须提供以往的文字写作材料。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 9月20日。报名人员将报名表和毕业证书及招考岗位所需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zj88903246@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以邮件回复作为是否报名成功的依据。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9月21日—9月24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以电子形式反馈报名人员本人。
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低于本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的,取消相应的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笔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公共基础知识、所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等。
各岗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应变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按面试、笔试成绩合计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浙江省医药经济发展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至少须服务5年以上;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人员薪酬,从试用之日起按招聘单位有关薪酬制度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浙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zjfda.gov.cn)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请应聘者自行留意上述网站的相应招聘信息。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571-88903270。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0571-88903246(方老师)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