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我院拟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提供10个专业技术岗位,所有岗位均为合同制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所需条件详见《2016年庄河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中所列的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向社会公开发布岗位招聘信息;
(三)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查;
(四)笔试,公布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公布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七)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信息发布
通过大连卫生人才网、庄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庄河市中心医院网站公开发布招聘计划。
五、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6年9月13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逾期不予办理。
(三)报名地点:庄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机关办公楼四楼)。地址:庄河市城关街道南城区615号。咨询电话:0411-89869513。
(四)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庄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dlzh.gov.cn/zhwsj/)或庄河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zhszxyy.cn/)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持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庄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报名(机关四楼),报名费50元/人。现场报名必须本人到场,他人代替报名无效。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报名要求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本科岗位的要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未达到2:1的招考岗位,允许报考人员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拒绝调剂或无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退还报名费。
六、笔试与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9月18日上午9:00-11:00。
3.笔试要求: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4.笔试合格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招聘人数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对笔试后岗位应聘未达到2:1比例要求的,笔试成绩合格者均为面试入围人员。
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于2016年9月18 日12时登录庄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庄河市中心医院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拟定面试入围人员。
拟定面试入围人员于2016年9月18日下午12:30- 13:30 到庄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办法:面试考试形式为相关专业基本知识问答。
2.面试时间:2016年9月18日下午2:30 -4:30。
3.面试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以及综合分析、举止仪表、语言表达、人际交往及情绪控制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5.面试要求: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证件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登录庄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庄河市中心医院网站查看总成绩及拟定录用人员。
七、体检
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单位为庄河市体检中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将委托上级体检部门进行复核。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递补。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庄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庄河市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或相关事宜查询,联系电话:0411-89869513。
九、录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1个月)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庄河市中心医院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