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学校多层次用人需求,解决校内部分岗位人员短缺的实际困难,大连医科大学拟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若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用人条件
招聘岗位及用人条件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信息表》(点击查看)。
本次招聘对象限已经毕业的硕士研究生,2016年毕业生如尚未拿到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不能报名应聘。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开放报名时间为7月7日、8日、1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有意报名应聘的人员可在此期间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大连医科大学招聘报名表(点击下载)到大连医科大学人力资源部(校部223室)登记报名,联系人周老师,电话86110055。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按照岗位用人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书及证明材料进行真伪鉴定,对于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3.考核
考核工作分为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面试侧重于考查应聘人员思想品质、逻辑思维、表达沟通、仪表礼节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格,面试成绩不及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专业技能测试侧重于考查应聘人员岗位相关的专业实践技能。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及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核总成绩,依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时间、地点、形式、内容等信息,学校将另行通知。
4.体检
进入体检名单的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5.录用
本次招聘对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自报到之日起3个月。对于试用期合格的人员,学校予以正式录用;对于试用期不合格的人员,学校不予录用。录用人员以合同制的形式聘用岗位,按照与学校同岗位同职级在编员工同工同酬的原则兑现各项待遇。
三、组织与监督
本次人员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工作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保证招聘质量。招聘工作由学校统一部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由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全程监督。
大连医科大学招聘工作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411-8611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