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体字〔2015〕55号)有关规定,经章丘市政府同意,面向符合章丘市安置条件的省退役优秀运动员进行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安置计划及范围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人数不低于当年退役优秀运动员人数的50%”的要求,经研究确定招聘安置计划1人。获得全国及以上各类比赛成绩,且被省、济南市体育和人社部门确认为章丘市输送的2014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允许报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3日上午8:00-12:00。
报名地点:章丘市龙泉大厦7036房间。
咨询电话:0531-83212220 0531-83278617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填写《2016年章丘市招聘安置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报名登记表》并签订《2016年章丘市招聘安置省退役优秀运动员诚信承诺书》。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安置工作的全过程。报名的同时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获得全国及以上最好运动成绩获奖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且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居民身份证、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学习或工作单位介绍信等。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采取每项评分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要素平均分,各要素平均分之和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
1、考察。考察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至少2名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出具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填写聘用登记表,由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招聘安置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安置的,责任自负。
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章丘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