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由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海宁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工作(办公地点另定),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管理员,13名。
二、工资待遇
1、缴纳五险;
2、有双休和国定假日(因工作需要,需服从安排);
3、实施绩效考核,全年应发工资4万左右。
三、招聘条件
1、海宁市户籍,男性优先,年龄40周岁以下;
2、高中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电脑和Office办公软件;
3、有安全管理经验的优先,有企业管理经验优先;
4、吃苦耐劳,善于和人打交道。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16日,上午08:30至下午4:30。
2、报名地点:海洲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5号窗口。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573-87289093
五、工作内容
1.外出企业,检查安全生产、消防、欠薪排摸、食品药品安全等事宜;
2.外出负责辖区内新居民人员信息排查登记工作;
3.外出负责区域内的各项平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4.外出负责区域内文明创建以及卫生巡查工作;
5.协助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的相关事项;
6.因开发区工作需要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现场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2、考试。经过筛选后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