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计划按照省级下拨各地特岗全科医生招聘计划,本次我市共招聘乡镇卫生院特岗全科医生10人(含中医)。
三、公开招聘对象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二)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三)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四)县乡两级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列入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
(五)在乡镇卫生院取得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在编医务人员(到偏远乡镇卫生院工作)。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除外)。
四、公开招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身体健康,符合有关政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六)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www.hnrzrc.iccoo.cn)、汝州市卫计委网站(www.rzwsj.com)、《今日汝州》和汝州市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9:00至9月4日18:00,报名网址为www.hnrzrc.iccoo.cn。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9月7日至9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现场确认地点为汝州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具体地址:汝州市朝阳路与东环路交叉口西南角福地游园西侧)。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不能到现场进行确认。
2.报名要求:
报考者需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汝州市2016年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必须由本人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详细填写表上所要求的内容,并粘贴拟在网上上传的照片;若不是本人亲自填写或粘贴的照片与上传的照片不符,不予认定。
同时报考者需登陆报名网站进入招聘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网上填写的信息与本人在《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必须一致。
现场确认时报考者须携带本人填写的《报名表》和网上填写完整打印的《报名表》各一份;并按以下三种情况提交相关证件:
1.符合招聘对象第一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临床类别全科医学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医师执业证;
2.符合招聘对象第二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
3.符合招聘对象第三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医疗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退休人员还需携带退休证。
4、符合招聘对象第四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高级职称证、退休证。
5、符合招聘对象第五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高级职称证。
现场确认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应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各类公开招聘考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重点对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对在体检、考核阶段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情况有空缺名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拟聘及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复核之后,名单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www.hnrzrc.iccoo.cn)和汝州市卫计委网站(www.rzwsj.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及纪律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助费用,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在医师注册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限制,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七)相关待遇
1.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4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市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
2.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市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3.特岗全科医生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5.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常设岗位,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优秀者可聘任到领导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如果来自公立医院,服务期间由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身份,服务期满可回原单位工作;如果来自民营医院或原来无工作单位,服务期满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公立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八)网站支持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和各种通知以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网址:www.hnrzrc.iccoo.cn)上发布的为准。)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