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缓解全市日益增长的采供血压力,确保临床用血及时有效安全,结合我市采供血工作实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名。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之间;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能力要求;
6、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报名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8:00—9月5日18:00,填写《许昌市中心血站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上传报名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执业证等原件)电子版发至邮箱xcxzzp2016@163.com。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本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同时提交报名学历的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电子备案表原件、复印件。
(3)执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和面试
1、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各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分别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确定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许昌市中心血站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许昌市中心血站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许昌市中心血站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许昌市中心血站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报名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374-2951728
2016年度许昌市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许昌市中心血站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