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幼教队伍结构,改善师资性别比例,形成有利于幼儿成长的教育环境,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的通知》(苏教师〔2011〕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16届毕业的连云区生源免费幼儿师范男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连云区2016年面向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9月5日— 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
连云区教育局人事科(区政府B530室)。
(三)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四)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连云港市连云区2016年面向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并粘贴近期同底版2吋免冠照片2张。
2.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免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户口本。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名费用
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工会组织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免收费用。
(六)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lianyun.gov.cn)或连云区教育信息网(http://lyedu.lyge.cn)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由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连云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连云区教育局对本次考试,不组织或不委派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辅导,不指定任何教材。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现场上课及答辩的形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内容:学前教育专业学科内容。
3.其他事项: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和连云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连云区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统一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经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二)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区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可以向连云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纪检组、连云区教育局监察室举报投诉。
监督电话:
0518-81888061(连云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518-82237356(连云区教育局监察室)
0518-81888185(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九、招聘政策咨询
连云区教育局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2323873 (连云区教育局)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连云区教育局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