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用车改革相关精神,我单位招聘专职司勤人员3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我县原公车参改单位中非在编司勤人员;
2.需持准驾B1以上驾驶证,实际驾龄达5年及以上(2011年1月1日以前取得驾驶证),未发生重大安全交通责任事故;
3.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7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报名
1.报名所须材料:报名者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原件,原单位工作证明,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以及《灌南县人大办司勤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3日—24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县人大办公室(行政中心1009室) 联系电话:83965669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方式,闭卷答题,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试汽车驾驶、公共服务相关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领取准考证:2016年6月 28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县人大办公室(行政中心1009室)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人大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依据达合格线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同分的持有A证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是日常表现、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在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有违法记录的视为不合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可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招聘审核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人大网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投诉举报,将及时核查处理。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灌南县人大办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聘期3年,工资构成为国家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度1400元/月)、考勤奖300元/月、安全奖300元/月,缴纳社会保险。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灌南县人大办负责解释。
灌南县人大办司勤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