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义乌市国资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5名外派专职监事。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介绍
外派专职监事是由义乌市国资委委派,在市属国有企业担任监事的人员。外派专职监事为企业身份,以劳动合同形式明确权利和义务。
外派专职监事的主要职责是,代表义乌市国资委对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活动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二、资格条件
报名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财务、会计、审计、金融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省市会计领军人才可适当放宽;
(二)取得会计、审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从事企业财务、会计或审计等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计算到2016年6月30日;
(五)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写作能力;
(六)户籍地在浙江省范围内。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凡符合条件者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下载填写报名表,并将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到ywsgzj@163.com,请将邮件标注为“专职监事应聘+姓名”,联系电话:0579-85667011。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8月14日
3.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须填写《义乌市国资委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外派专职监事报名登记表》(表格可在义乌市国资委网gzw.yw.gov.cn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现任或曾任管理职位的任职文件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能体现业务成果、业务水平的证明材料、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二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
以上相关材料未提供原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证明章。
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
(二)资格审核
由义乌市国资委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2:1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将以电话(短信)通知,并在义乌市国资委网站予以公告。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请于笔试前2天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以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地点:义乌市国资委(义乌市宾王路158号银都商务楼11楼1108室)。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笔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财务监督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为主的专业题,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对取得高级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实行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加分后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入围面试人选经确认放弃参加面试的,将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1:1.5(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全部列为考察人选。由义乌市国资委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审、计划生育、学历真伪查验和工作经历真伪查验等。
(六)讨论决定
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结果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义乌市国资委网站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八)人员聘用
对公示期无反映,或有反映经查实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薪酬待遇、相关保险等以劳动合同为准。
(九)专职监事后备人才库
考察合格未能聘用的人员,列入专职监事后备人才库,根据需要,一年内如组织招聘,可从专职监事后备人才库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其它
(一)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指定在义乌市国资委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义乌市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的指导与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纪律与制度,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用工期间如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解聘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8月1日
义乌市国资委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外派专职监事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