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做好2016年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6〕21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6年思南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3名工作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思南县事业单位招考聘用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思南县2016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33人。其中:乡镇事业单位344人,县直事业单位89人。招聘单位、职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思南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及招聘职(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身体素质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8年9月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村干部”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9月6日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基层项目职位的,须为市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我县服务或我县户籍(生源)人员在外县服务满两年(2016年9月6日止)且考核均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5.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思部队随军家属的,户籍或生源地为思南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毕业后到部队服兵役(或大学期间服兵役后继续完成学业毕业)且期满退役的士兵和驻思南县所在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报考;
6.定向招聘“幼教志愿者”的,须为“思南县正式招募聘用一学年(2016年9月6日止)及以上的“山村幼儿园”、“希望童园”幼教志愿者(以上人员统称“幼教志愿者”)且符合其它报考条件;
7.定向招聘思南县“村干部”的,须为本县在职且任职满三年及以上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
8.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9.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10.其它条件详见《思南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截止2016年9月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发布招聘相关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均在思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6年9月6日至9月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情况,认真对照招聘对象及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的职位并填写附件2《思南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并打印,现场不提供报名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县直其它系统、县直医疗卫生系统职位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职位(被取消职位和改报时间另行通知),如无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本人不愿改报其他职位的可办理退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思南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幼教志愿者”持“服务证”或县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
3.任职满三年及以上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须提交由所任职的乡(镇、街道)出具的任职文件;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须出具县民政部门的当选证书和乡(镇、街道)出具的报考证明,并经县委组织部同意报考。以上任职文件和当选证书由乡镇和民政局经办负责人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另行加盖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公章,村干部均须提供由所任职的乡(镇、街道)出具的任职满三年以上的证明。
4.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县人民武装部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出具其属于思南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身份证明。
5.现驻思南县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报考须持县民政局(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证明须注明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结婚证及户口薄。
6.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由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须经审查人签名确认。资格审查时所持的证明上需盖有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及经办人签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或条件,随时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报名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考试考务费。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到交费处缴费,缴费结束后持报名相关材料到报名登记处交报名材料并签字,才视为完成报名。未在报名期内缴费或未交报名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准考证发放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9月22-2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发放地点: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按以下办法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和面试分值均实行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一)笔试内容
1.医疗卫生系统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相关知识。
2.幼儿园教师职位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材教法》、《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的综合知识。
3.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笔试内容为职位所需相关知识。
4.其它系统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相关内容。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面试
1.所有职位均实行面试。面试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及内容:医疗卫生机构职位面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职业道德规范等;山村幼儿园教师职位面试采取基本技能测试;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A1、A2职位采取专业测试;其它类职位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
3.面试方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在网上进行公布(网址同上)。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各招聘职位计划人数与各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2016年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侧重于查阅档案、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的考核;对往届毕业生的考察除采取查阅档案外,还需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综合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五)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的。
(六)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所需相关材料的。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在各级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
(九)其它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思南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报《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人员及其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办理聘用、人事代理等手续,聘用合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鉴证后生效。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报考职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年。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聘未明确具体岗位的,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实行选岗聘用(方案另行公布)。
(二)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思南县事业单位招考聘用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0856-7229541
招聘监督电话:0856-7224052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