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单位发展需要,南京市市级机关房产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经费渠道、基本职能、单位地址
经费渠道: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基本职能:负责市级机关房产管理及相关工作。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江东中路265号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岗位、数量、专业和学历等具体资格条件
(一)物业管理:1名,本科学历,物业管理、房地产及相关专业。大型物业公司管理岗位从业经历3年以上,熟悉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精通物业管理运作流程;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判断与决策和人际沟通能力。有大型或高端写字楼物业管理经验者优先。
(二)工程管理:1名,本科学历,土木工程相关专业。熟悉房地产法规,有三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有项目管理和现场监督经验者优先。
(三)档案管理:1名,本科学历,具有良好的口头及文字表达能力;良好的团队意识及沟通能力;高度责任感,办事认真,原则性强;能熟练使用Office软件(Word、Excel、PPT),具有档案管理相关知识优先
以上人员,工资待遇面议。
四、报名
请应聘者携带相关简历资料于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16日至新城大厦D座1918现场报名。
五、考试
8月18日至20日,报名人员参加统一考试。
六、聘用
经考试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南京市市级机关房产管理中心:025-68786585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