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选聘1名代理专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职数
代理专员1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星期二)
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路333号新区管委会大楼629室),联系人:钱小姐,电话:0755-28318319。
(二)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投资前期工作办公室职员选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表样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5、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三)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考试、考察环节。
四、考试、考察
考试、考察工作由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综合素质,考核与选聘岗位相关内容。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
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将在考察结束后的7天内对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届时将另行通知。
(三)公示
通过资格复审且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事项
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对本次选聘入围并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3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3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七、其他
(一)本次选聘年龄、相关资历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8月31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执行。
(三)经公开选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其个人养老保障方式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坪山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办公室选聘研究员职位表;
2、深圳市坪山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办公室职员选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附件1:2016年坪山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坪山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职员选聘报名表.doc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深圳市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