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综治工作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切实有效维护综治信息平台 ,经研究,镇江市丹徒区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助(协)理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综治管理工作。
(二)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16年应届生。
(四)专业要求为计算机(大类)类 。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可在区人社局网站(http://www.dantu.gov.cn)下载报名表自行填写,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三个月内的一寸免冠照片1张。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8月17日,上午9:30—11:00,下午3:30—5:00。
报名地点:丹徒新区广场西路159号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2室
联系电话: 80896031
三、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专业笔试和面试,试卷委托专业人员命题,不设开考比例。
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1、笔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按照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四、考试时间
领取考试准考证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周五),上午9:30-11:00在区人社局四楼412室。
考试时间为2016年8月20日(周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五、体检、考察(政审)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考察(政审)工作参照考试录用事业单位人员的标准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递补。
六、录用手续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拟录用人员在丹徒区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以下情况取消录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1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的;
2.2016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
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镇江市丹徒区委政法委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