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是省属本科院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 序号2、3岗位要求为2014、2015、2016届毕业生,其他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届别认定以该认证书年份为准;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注:本科或研究生担任满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指: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学生干部经历不作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网站(http://www.fjrtvu.ed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2016年8月3日。
2.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在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招聘报名网(网址:http://jczd.fjrtvu.edu.cn/zhaopin/Default.aspx)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 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网络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初审结果一般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
4. 缴交考务费:通过初审的人员,应缴纳考务费后方可取得考试资格。按照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标准为80元/人,缴费方式在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网站另行通知。
5.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全程中保持畅通。
五、考试
1. 岗位1-3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岗位4-8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测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岗位4-8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
2. 岗位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岗位4-8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测试、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2、3的,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及担任满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职务证明;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5)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 岗位1-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岗位4-8进入面试考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http://www.fjrtvu.edu.cn/rczp/rczp.htm)的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桂山路109号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综合楼13楼1302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591—87834244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6364,0591-87874552。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