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四川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下属三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泸州机械装备产业园区(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管委会服务中心、泸州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区(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管委会服务中心和泸州医药产业园区(位于泸县福集镇)管委会服务中心的干部队伍,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核聘用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核聘用名额
原则上考核聘用10名,可根据报名和考核考察情况适当调减。
三、考核聘用范围及条件
(一)考核聘用对象
全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考核聘用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4、专业要求:见附表1
5、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不受工作经历限制);
6、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试用期、处分期等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10月31日。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11月9日18:00
2、报名地点:四川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
3、报名形式: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形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四川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公开考核聘用事业人员推荐表》(见附件2)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学历(学位)证书;
(2)身份证和户口簿;
(3)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水平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提供的事业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5)泸州市市外报名的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单位盖章);
(6)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7)个人实绩材料(2000字以内);
(8)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考核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泸州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报同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八)待遇
本次考核聘用人员聘用后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待遇;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按照泸州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享受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核聘用有关信息将及时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二)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核聘用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名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
(三)考核聘用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聘用工作始终,在考核聘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考核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咨询电话:0830—3590258;0830—3591246;18090197539;18008212411,联系人:杨妍,毛佳娜。
(五)纪检监督电话:0830—3591076。
(六)本公告由四川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2、四川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公开考核聘用事业人员推荐表.rar
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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