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直属福建省教育厅,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位于福州市仓山学区。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教师从业资格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fjedu.gov.cn)、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网站(www.fjqgx.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17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请勿压缩)发送至fjeqxzp@126.com邮箱,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逾期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应聘报名登记表》+姓名;
(2)《2016年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姓名
3、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初审。学校按照发布的招聘方案要求,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以及现场确认和考试时间、地点将公布在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网站,不再另行通知,请注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签名的《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应聘报名登记表》(贴近期1寸免冠彩照);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复印件,2016届毕业生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④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校人事科同意后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⑤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如:报考实训指导教师需提供专业相关非师系列中级职称或技师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学生管理员需提供)复印件;
⑥现场刷卡缴交考务费(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报考务费80元)。
报名人员须按以上顺序装订材料。材料概不退还,相关费用自理。岗位条件相关的必需材料不齐的,以不符合要求论。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畅。
五、考试
1、序号1-6岗位考试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办法;序号7、8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或试讲)、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笔试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或试讲)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或试讲)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或试讲)前将对进入面试(或试讲)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或试讲)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序号7、8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序号1-6岗位试讲内容为片段教学。面试(或试讲)合格线为70分。
5、进入面试(或试讲)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或试讲)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或试讲)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或试讲),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资格初审结果与复审、笔试、面试(或试讲)、考核体检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报名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或试讲)人选名单等请关注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网站(网址:www.fjqgx.com),不通过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考生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或试讲)、考核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从业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2、参加体检的应聘者由学校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院集中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7号
电话:0591-63378763
电子邮箱: fjeqxzp@126.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驻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及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纪检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53491(驻省教育厅监察室),0591-63378768(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纪检)
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