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直属福建省教育厅,以工科为主、工商结合、以信息技术为特色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学院即将整体搬迁至平潭综合实验区办学),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序号1-20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序号第21-24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mitu.cn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日——2016年8月15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学院网站下载:www.mitu.cn首页——人才招聘)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表及汇总表为必填表格。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2016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五、考试
1、序号1-14岗位考试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办法;序号15-24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试讲)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试讲内容为说课讲课。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或试讲)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或试讲)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或试讲)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或试讲)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或试讲)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或试讲)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或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或试讲)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或试讲)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或试讲),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或试讲)等具体事项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及时关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www.mitu.cn首页人才招聘栏目)。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5年。服务期未满5年离职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专任教师岗位新聘用人员需兼任辅导员工作至少一年。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06号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3
联系人:芦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591-87866096
电子邮箱:mitu_rs@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53491(福建省教育厅监察室),0591—87881026(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