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社会科学院是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rs.gov.cn)、福建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fass.net.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3月30日—4月3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福建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fass.net.cn)下载《福建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有关材料及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等电子扫描件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用附件形式发送至福建社会科学院人才招聘指定邮箱(fjskyrsc@126.com)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需上传的有关材料:
(1)《福建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
(3)本硕博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6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社会科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了解,择优聘用。
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社会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1、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如拟聘人员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高层次人才,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2、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符合福建省人社厅规定的引进人才身份认定条件的,经认定后,可享受4.8万元的生活津贴(分5年到位)以及7万元(分5年到位)的住房补助等待遇。
(3)我院提供科研启动费5—15万元。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18号
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09021
E-mail: fjskyrsc@126.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社会科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福建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91489。
福建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