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崇明县部分乡镇社区工作者岗位因工作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5名专业化社区工作者。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崇明籍优先;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崇明县2016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星期一)至7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至拟报考岗位所在乡镇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登记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3、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笔试。
4、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崇明县2016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不全,后果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2、关于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定于2016年8月6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于2016年8月12日(星期五)起在崇明人才网统一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3、关于面试。面试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岗位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证件材料等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由招聘单位告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4、关于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招聘单位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明人才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请与招聘乡镇直接联系,详见《崇明县2016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
监督电话:59629146。
附件:崇明县2016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
崇明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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