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地处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北靠大海。学院校园占地1418亩,校舍建筑面积42.4万平方米,设有会计系、经济管理系、食品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与艺术设计系、商务外语系、建筑工程系、基础教学部等8个教学系部,开设39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学院已有40多年的办学历史,连续多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是全省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双优”高校、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现为全国粮食职业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中国职教学会商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2013年被评为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符合规定的学历及专业要求,年龄在35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有不良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人员,到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烟台市高新区金海路1001号办公楼321房间)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19日—7月25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5)其它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提交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7)有研究方向、本科专业、党员等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单位初审时间:2016年7月26日—7月28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9日 上午 9:00—10:30
笔试地点:山东商务职业学院1号教学楼。
2、面试
面试人选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
面试工作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方法、举止仪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专业知识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内容为应聘专业主干课程;其他基本素质测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3天内,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
按省人社厅规定的标准,每人收取面试费70元。
面试时间:2016年8月1日上午9:00-11:00。
各岗位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组织考核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
学院委托人事代理机构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代理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及其他
工资按国家规定的同类毕业生的相关待遇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学院在编人员的其他福利待遇。
学院地址:烟台市高新区金海路1001号(航天五一三所南100米,乘17路、51路、52路、567路公交车可到学校)。
联系人:尉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5-6925018 、8019040。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