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做法和规定,结合苏州市吴中高级技工学校实际情况, 2016 年苏州市吴中高级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 7 名。具体《简章》公布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 应聘教师需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应聘者,年龄须在 35 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应聘者,年龄须在 40 周岁及以下。
4. 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岗位、性质、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1 )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时间: 2016 年 8 月 4 日(周四) 9:00-11:30 ,逾期不报。
2. 报名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才市场一楼大厅(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塔韵路 178 号)。
(二)报名程序
1. 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下载填写《苏州市吴中高级技工学校 2016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及(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 2 ),A4 纸打印 2 份、并加贴一寸同底免冠照片上交,出示应聘材料原件(所有原件都须同时准备一份 A4 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回),由初审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 资格验证。初审合格者,由现场验证工作人员进行资格验证。
3. 资格初审和资格验证中,专业认证参照《 2016 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4. 领取准考证。通过 资格验证 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2016 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出示如下应聘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能水平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荣誉表彰竞赛获奖证书等)、个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 2张。
2. 社会在职人员应聘,须出示如下应聘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 < 劳动手册 > 、社保手册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荣誉表彰竞赛获奖证书等)、个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 2 张。
3. 本次招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 1 : 2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 分, 均设 60 分为合格分数线。应 聘者考试总分( 100% ) = 笔试分(按占比 30% 计) + 面试分(按占比 70% 计)。
(一)笔试
1 . 笔试时间和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
2.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基本文化素养。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笔试资料】2016年教师招聘考试权威绝密资料
3. 笔试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周一)公布于东吴人才热线网( http://www.dwrc.com.cn/web/ )。
(二)面试
【面试资料】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 1:2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具有面试资格者,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 (周四 ) 上午 9 :00-11:30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 吴中区人才市场一楼大厅 领取面试通知书。
1 .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 面试形式和内容:
教师面试分综合素质面试和说课面试两部分。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与合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说课面试,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学科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 100分,综合素质面试和说课面试各占 50 分。实习辅导员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 分。
3.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录用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考试总分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 录用人员名单,并由录用人员 至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录用人员的体检通知书在面试考点当场发放)。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经报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录用相关手续。在应聘过程中,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的,凡属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应聘人员的录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苏州市吴中高级技工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办理录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被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七、纪律与监督
2016 年苏州市吴中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简章》由苏州市吴中高级技工学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6380799-8022 。
苏州市吴中高级技工学校
2016 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