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7月1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国际交流合作处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校招聘两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如下:
一、校际合作项目协调员(项目运行与开发+协议起草和翻译+辅助来访接待)
(一)岗位职责:
1.校际项目运行与管理
(1)校际项目英文协议起草、翻译或外方协议前期审查;
(2)中英文对照协议的前期审查、校对及修改;
(3)协调校内相关学院与外方院校完成课程对接;
(4)校际项目招生宣传、申请人资格审查、学业成绩转换等;
(5)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与项目学生签订相关协议;
(6)归国项目学生成绩转换和毕业环节手续办理;
(7)接待校际交流项目外方来访团组并安排外方专家学术讲座;
(8)出国雅思培训班招生与教学管理等工作。
(9)参与准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报材料。
2.辅助来访与出访工作
(1)草拟来访团组邀请函;
(2)协助来访团组接待和翻译工作;
(3)草拟出访团组英文材料;
(二)应聘条件:
(1) 男性、英语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2) 身体健康,品德优秀,作风正派,为人正直,热爱外事工作;
(3) 年龄30岁以下,其他条件优秀者,本条件可适当放宽;
(4) 具有较强的中英文运用能力,准确进行口译和笔译;
(5) 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合作精神,能够不定期加班;
(6) 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
(7) 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
(8) 具有留学经历、家在抚顺者优先。
二、外事专办员(外籍教师招聘与管理+出国团组手续办理+国外来访团组联络与接待)
(一)岗位职责:
1.外籍教师招聘与管理,从数量与质量上保证学校外语教学需求;
2.负责外籍教师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确保外籍教师严格履行合同,工作量饱满,教学过程和质量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3.负责外籍教师公寓管理,确保外籍教师生活安全稳定,尽量提供必要条件,
解决其后顾之忧;
4.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学校年度出访计划;负责学校公派临时出访团组
手续办理和回国后出访报告上报;
5.负责接待国外来访团组联络、接待计划拟定和实施、来访报道撰写以及接
待全过程翻译及服务工作;
6.负责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公派出国留学、汉语志愿者工作的宣传申
报和相关手续办理等。
(二)应聘条件:
1.思想作风正派,为人正直,热爱外事工作,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有较高的政治觉悟,理论素养和大局意识;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英语专业或者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5.有较强的中英文书面和口语表达能力。
招聘程序:
采取自愿申报、资格审查、面试的方式,由人事处和国际交流合作处对参加选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上报学校并确定最终人选。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7月9日。
联系电话:56961995 联系人:刘老师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