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鲁卫科教国合发〔2013〕6号)、《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计划的通知》(鲁卫科教合作字〔2016〕18号)等文件要求,我院2016年面向全国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志愿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15、2016年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医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专业仅限有资格考取国家医师执业资格的毕业生)和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
(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已聘用的2013年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住院医师。
二、招生条件
(一)热爱医院工作,遵守宪法、法律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制裁的行为;
(二)团结协作,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培训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在校期间(本科及以上)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招生计划
本年度社会化学员和单位委培学员共招收163人,其中全科20人、儿科8人、精神科5人、妇产科30人、其他专业100人。
四、招生专业
经省卫生计生委批准的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骨科、儿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临床病理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放射肿瘤科、口腔全科、麻醉科等20个培训专业,全科、儿科、精神科和妇产科等紧缺专业学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培训时间与培训形式
培训时间一般为3年,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培训形式,按照培训标准要求实施规范化培训。
六、招生程序
招生工作按照申请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社会化学员、单位委派学员和威海市立医院及各协同基地协同专业的学员均需通过本次招生程序参加培训。
(一)网上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7月17日。招收报名采取登录“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网”(网址:http://113.128.221.19:6000),通过招收报名系统进行网络报名,经审核后确定报考资格,完成报名流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临床类专业岗位的医师,应报考全科专业住院医师培训。
(二)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2016年7月18-19日两天。
2.审核地点:威海市立医院5号楼4楼医务科小会议室。
3.提交材料:
面向高等院校毕业生招收社会化学员需提供的材料:
(1)本科毕业生报名材料:网上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照片一致),国家四、六级英语考试成绩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国家医师资格证书者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研究生报名材料:网上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在校期间学位课程成绩单(加盖学校研究生管理或教务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照片一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国家医师资格证书者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委派学员需提供的材料:
(1)委派单位须提交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2)委派学员须提交材料:网上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国家医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及电子版。
(三)考试组织与录取
1.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由威海市立医院统一组织,通过现场审核者现场缴纳100元考试费。
2.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省住培网”和“威海市立医院”网站。
3.笔试内容:医学综合。
4.考生的录取依据最终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进行,报名参加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学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未完成招收计划的专业,可在服从调剂人员中进行调剂。录取名单将在“省住培网”和“威海市立医院”网站上公布。
七、相关待遇
面向高等院校毕业生招收社会化学员:
(一)录取学员的人事档案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二)学员培训期间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纳入培训基地住院医师统一管理。
(三)符合条件的学员在规定年限内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相应专业学位申请。
(四)根据有关规定,按月发放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学员生活补助。
(五)学员完成培训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可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和聘任的必备条件。
(六)医院为学员(常住地址为威海市环翠区以外)安排住宿,医院的职工餐厅、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图书馆等资源对学员开放。
单位委派学员:
(一)根据相关规定,委派学员培训期间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社会保障及工资福利待遇等仍由原工作单位承担。
(二)根据委派学员在培训期间考核情况,按月为其发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活补助。
(三)符合条件的委派学员在规定年限内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申请。
(四)委派学员完成培训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可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此证是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和聘任的必备条件。
八、其他条件
依据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制度要求,建立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诚信制度,对不诚信的行为计入诚信档案。
(一)对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者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单位委派招收学员因所在单位原因导致其退出培训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主管行政部门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联系人:牟凤萍
联系电话:5287021
威海市立医院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