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安全监察人员的建设,提升安全监督管理服务水平,青岛海达贤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崂山区人民政府北宅街道办事处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安监办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1998年7月1日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青岛市崂山区常住户口;
6.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7.具有法律及相关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满释放的;
2.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近三年内受到留党察看、撤职以下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5.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6日(周六)——7月17日(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崂山区社区服务大厅(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C楼)
3.报名要求: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崂山区北宅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安监办工作人员报名表》(崂山区政务网www.laoshan.gov.cn自行下载或现场领取)并提交相关资料(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簿需复印索引页、户主页、个人信息单页),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一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所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无法辨认的不予承认。
4.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名时连同个人信息一并缴纳。资格审查未通过者,退还考务费。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领取考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7月20日在崂山区社区服务大厅(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C楼)领取。
三、考试内容和办法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
1.笔试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考察从事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不指定专门教材,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2.公布成绩: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将在崂山区政务网(www.laoshan.gov.cn)上公布。
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不低于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以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是测评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采用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采取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核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崂山区政务网 (www.laoshan.gov.cn) 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者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条件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方能被录用。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工作岗位:安监办工作人员,主要在崂山区北宅街道办事处从事安全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二)工资待遇:工资由岗位报酬、综合补贴、绩效报酬三部分构成。试用期1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人员,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青岛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核算(含个人、单位应缴纳的公积金和保险部分)。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六、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考试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考场,迟到不得入场。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时间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4.信息发布:有关招聘信息将在崂山区政务网(www.laoshan.gov.cn)发布。
5.报名及咨询电话:88829733。
青岛海达贤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