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2009年5月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是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771—5633695
监督电话:0771—2869695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一览表
拟增人员 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工作 年限 |
年龄 |
节能监察 岗位 |
1 |
法学专业、法律专业、行政法专业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1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 |
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际关系。
3.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4.学历学位按招聘岗位要求。其中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参加科研课题研究并发表论文、或参与社会调研并完成大型调研报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1.发布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7月21日。
2.发布范围:
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
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www.gxgxw.gov.cn),
广西节能监察网(www.gxjnjc.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邮箱(gxjnjczx@163.com)。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琴,电话:0771-5633695。
(三)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6年7月25至2016年7月28日。
2.审查地点:南宁市思贤路36号冶金大院北四楼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会议室。
3.应聘人员本人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论文著作、获奖证明等。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两份(复印件上交,原件校验后退回)。
4.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在《报名登记表》的“报名人承诺”栏亲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虚假,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不退还。
(2)审查结果于资格审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广西节能监察网公布,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拟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开考的,必须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考试内容: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形式:笔试为闭卷考试,按100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和广西节能监察网公布。
(4)笔试结束后,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又确实需要面试的,必须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进入面试人员的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和广西节能监察网公布。
2.面试
(1)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按100分制计算。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成立面试考评组,考评组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以及外单位专家等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次日24小时内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和广西节能监察网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5)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应聘人员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总成绩计算
笔试与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
(五)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2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考核要素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学术技术水平等,并对考核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考核人选缺额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者按同等程序考核、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和广西节能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编制审批手续后、办理相关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录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中心无关。
(二)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要及时通过相关网站了解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