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操作细则》(桂水人〔2015〕4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站是自治区水利厅直属相当于正处级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全区水土保持技术性工作,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普查、科研示范等工作。
二、招聘的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全社会,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参加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个人奉献精神。
4.有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应聘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7月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须填写《广西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并将有关材料扫描件制成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gxstbcjczz@163.com(邮件主题请填写:公开招聘+姓名)。应聘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须贴近期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参与科研课题、论文著作等。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在报名表的“应聘者承诺”栏亲笔签名。
面试当天需提交报名表原件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核。
应聘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应聘本人的,责任由应聘本人承担。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请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2.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人数为7人,由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指派的人员,以及招聘单位以外专家组成,招聘单位以外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成绩,并在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才网和广西水利信息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经核准降低面试比例或因应聘人员缺席未达面试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分数需达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分值,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可按照应聘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条件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情况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及广西水利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监测总站综合科
联系人:潘钦钰,0771-2185171,13507715311
地 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12号
2016年广西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公开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xlsx
2016年广西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