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凉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特检事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能力提升。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凉山州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种设备机电类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szpta.gov.cn/)和凉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网(http://www.lszj.gov.cn/)发布公告):
一、公开招聘岗位
特种设备机电类岗位1名,详细情况见《凉山州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16年度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公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身体健康。
3、在编在职的报考者须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所有的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为2016年7 月11日。尚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2、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得代报。报考者携带以下材料到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科报名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时间定于7月11日-7月13日。
1、《凉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公开招聘特种设备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
4、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在编在职人员(7月11日及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单位还需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的取消本次招聘,并在凉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公告。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①考试科目:《综合知识和特种设备专业知识测试》。卷面满分100分。
②笔试时间7月16日,地点西昌。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③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双证不齐的取消考试资格。
④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5天内在凉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2、面试。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3:1的,经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放宽到2:1,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均按此程序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经招聘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经招聘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公开招聘人员名单在凉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网(http://www.lsz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等出现的空缺,经招聘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州质监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请严格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八、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排名、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凉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公示、公布、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在凉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查询或到凉山州质监局联系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由招聘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次公开招聘在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监察室举报。
咨询电话:0834—2890732
举报电话:0834—2580873。
凉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7月 5 日
1、凉山州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16年度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