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善林场干部队伍文化、专业及年龄结构,提高林场干部素质,区委决定开展第二轮大学生“场官”招录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带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区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努力建设一支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的干部队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把德才兼备、年轻有潜力的优秀大学生选拔到林场干部岗位上来,为全力推进“一体两翼两项工程”,着力构建“一场一业、一社一项、一村一品” 工作格局,为加快绿色转型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
二、招录岗位、人数
招录林场“场官”7名。
三、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心林区建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身体健康,能适应林区工作;
5、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通过函授、成人高考或其他方式取得的大学、大专及研究生学历除外;
6、年龄在28周岁(l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二表(含二表)以上及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接受法律检查以及行政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8、本人或父母任何一方具有带岭区户籍;
9、已参加工作人员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报名。
(二)加分条件及说明
1、具有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加2分;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二表以上学历加3分;具有研究生学历加4分。
2、所学专业为农、林、旅游和法律专业的加2分。
3、参加“村村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加2分。参加“彩虹工程”、“社区协理员”活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加1分。
4、具有中共党员身份(含预备党员)加1分。
5、具有服兵役经历的应往届统招大专以上学历加1分。
6、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6分;考生如在某一加分项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四、招录方式
1、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由区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科目包括林业、农业、多种经营等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85分,专业科目15分。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7月13日
2、面试
按照岗位申报的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聘请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评委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应聘者语言表达、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及逻辑思维能力。面试满分l00分。
面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7月18日
3、考核
笔试、面试成绩按6:4比例折算,满分为100分,与加分之和做为总成绩。按照岗位申报的计划录用人数1:1.5的原则比例确定预备人选,由区招录办公室组织对其社交圈、生活圈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思想品德,考核结果提交区招录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最终入围人选7名。
考核时间:拟定于2016年7月20——7月22日
4、体检
区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考核合格人选进行常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成绩总分和考核情况进行递补。
5、培训
区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合格人选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成绩总分和考核情况进行递补。
6、公示
体检、培训合格人选,区招录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为上岗试用人选,由招考单位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上岗试用
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按季度写出思想工作汇报,单位提交现实表现报告,试用期满,区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材料并提出考核意见。
8、录用
考核认定为合格的人员,经局招录领导小组同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考核认定为优秀的人员,提交部务会议讨论,提出拟任用意见,经区委领导审定后,组织部下发文件正式任用。任职方向:具有中共正式党员身份的人员任书记助理,具有中共预备党员或非党员身份的人员任场(所)长助理,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被录用者在林场工作两年内岗位不予调整,不予借调,期间不履行工作职责或不坚持在岗者将给予解聘。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执行林业企业计时工资标准。(计时工资标准按照其第一学历确定基本工资标准,另加各项补贴。以后岗位发生变化,按照相应岗位类别执行新的工资待遇。)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者需提交本人或父母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费200元。(2016年毕业生需要携带本人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填写《带岭区2016年度大学生“场官”招录报名表》一份。
报名日期:2016年7月4日—7月8日。
报名地点:带岭区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3439523。
联系人:王 霜 15804587998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2016年7月9日,由区招录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于7月11日发放准考证。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招录工作的领导,区成立了招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祝天姝 区委书记
刘天国 区委副书记、区(局)长
副组长:陈 岩 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
赵洪庆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门广丰 区委常委、副区(局)长
张 南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
杨国文 副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 霜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卢玉红 区编委办主任
李瑛男 区人民医院院长
张洪斌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赵志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静成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区委组织部,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组织参加笔试、面试等各项具体工作。
主 任:赵洪庆(兼)
副主任:王 霜(兼)
赵志刚(兼)
《带岭区2016年度大学生“场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由区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修改后场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