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经批准,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州市传染病医院)将在近期举行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共计划招聘6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2016年度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可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fzrsrc.com/ 福州卫生人才网站http://www.fzwsrc.com/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网站http://www.fzcrb.com/ 查询)。
二、招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未满36周岁视为35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均以报名的第一天为截止日期,个别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以报名的第一天前取得(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有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以报名的第一天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6、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7、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8、招考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开考(招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位不受此比例限制)个别职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并上报主管局及人社部门审批。
9、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夫妻分居或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须经所在单位和县(市)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6 日 - 5月17日
上午8:30 - 12:00 下午2:30 - 5:30
2、报名地点:福州市传染病医院门诊综合大楼七楼学术厅(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12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到本院及相关网站,下载报名表并填写清楚,随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近期同底一寸彩色照片两张、毕业证书(往届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其他要求具备的证书、待就业毕业生须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接收单位)及《推荐表》、报考护理专业人员,往届生需带已取得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以上证书原件均须用A4纸复印。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16年8月31日前提交。
4、笔试加分:对象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此类考生加分材料请于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
四、考试方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待定(具体见准考证和我院网站通知)。
3、笔试地点:待定(具体见准考证和我院网站通知)。
4、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我院网站公布。
5、仅招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在10:1以内的(含10:1),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在10:1以上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具体见网站通知)。
2、面试地点:待定(具体见网站通知)。
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福州卫生人才网及本院网站上公布。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面试前两天下午18:00之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8:00之前由本院确认,并及时报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并公示。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仅参加面试岗位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
2、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本院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聘用
本院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审批。拟聘用的人员应在市人社局录用手续办理完成15日内到本院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本院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八、有关事项
1、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予以处理。
3、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如因考生所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福州市传染病医院网站、福州卫生人才网是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各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福州市传染病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1-83777780 0591-88116009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福州市传染病医院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