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杭州市国资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4名外派专职监管人员。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介绍
外派专职监管人员是由杭州市国资委委派,在市属国有企业担任监事或财务总监的人员。外派专职监管人员为企业身份,以劳动合同形式明确权利和义务,聘用期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和个人意愿可以续聘。
外派专职监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代表杭州市国资委对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活动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二、资格条件
报名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财务、会计、审计、金融等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如省市会计领军人才等)可适当放宽。
2、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从事财务、会计或审计等相关专业工作8年(含)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及相关部门担任正职2年(含)以上或副职3年(含)以上(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
(2)在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担任项目经理(含项目经理以上职级)3年(含)以上,并具备2年(含)以上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从业经验。
上述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计算到2016年6月30日。
5、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写作能力。
6、户籍地在浙江省范围内,准备在杭州长期工作和居住。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从杭州市国资委网站(www.hzgzw.gov.cn)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至邮箱gzw_hz@163.com。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7月28日下午17:30止。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联系人:陈女士、杨先生,电话: 81951780、81951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