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9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国家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现有23个学院,1个研究生院,1个独立学院,1个教学研究部,4个教学实践中心,8个研究所,1个干旱半干旱可持续发展国际研究中心。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九个学科门类,涵盖了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现有85个本科专业,10个国家特色专业,19个自治区紧缺人才专业;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群、16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2个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大学(www.xju.edu.cn)主页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10月30日至11月15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博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不大于40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大于3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11月22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发送所需报名材料至新疆大学人事处邮箱,xjdxrsc_zp@163.com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张政、吕艳联系电话:0991-8585997
(四)报名所须材料:报考者,需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含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简历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新疆大学人事处邮箱(已收到回信为准)。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3年11月23日-24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大学主页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大学主页。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各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
(3)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大学主页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大学主页。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1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大学主页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大学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大学主页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大学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新疆大学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艾克拜尔·库尔班新疆大学纪检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8582744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大学主页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大学主页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大学负责解释。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ar(下载)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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