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情况:
招聘岗位及人数:综合事务岗1人;地籍管理岗1人;土地利用管理岗1人;土地规划管理岗1人。
工作地点: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
(二)岗位要求: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2. 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1年6月1日之后出生);
3.综合事务岗位要求重点院校计算机应用相关专业,能熟练使用各种office办公软件,熟悉oracle数据库应用,熟悉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软硬件管理,有两年以上机关或企业办公自动化维护工作经验、有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有国土资源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经验者优先考虑;
4.地籍管理岗位要求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测绘工程、遥感科学技术、城乡规划管理等专业,具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CAD、ArcGIS、MAPGIS等空间信息软件者可适当放宽专业限制;
5.土地利用管理岗位要求重点院校土地资源管理、城乡规划管理、资源环境利用、地理测绘、行政管理、法律等专业,具备国土资源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验、能较为熟练使用CAD者优先考虑;
6.土地规划管理岗位要求重点院校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具备2年以上国土资源管理或城乡规划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CAD、ArcGIS、MAPGIS等空间信息软件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6月14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报名网页链接:http://www.sojump.hk/jq/8577319.aspx(注意:请使用IE浏览器并避开网络高峰期填写)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报名截止后一至两周内通知进入笔试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者将不再通知。
(二)首次面试:笔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首次面试人员,未通过笔试者将不再通知。
(三)二次面试:首次面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二次面试人员,未通过首次面试者将不再通知。
(四)体检:面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未通过复试者将不再通知。
(五)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阶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一)政审考察合格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待遇从优,按照高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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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8-69213698
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