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苏仙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稳步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中共苏仙区委、苏仙区人民政府决定,郴州市苏仙区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66名,具体的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
苏仙区教育信息网:http://sxqedu.com/);
郴州人社局门户(http://www.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报考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身体条件和其它条件。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报考岗位应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上的专业填写(小学教师资格未注明专业的,可报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注明专业的只限报专业对应的岗位)。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或者参加人事考试违规,被列为黑名单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苏仙区在编在岗教职工;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日18:00至6月9日17∶30,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网址:http://www.rsks.czs.gov.cn/,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蓝底证件
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一般最低开考比例为1:3。个别紧缺岗位视报名情况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人社局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1:2的将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13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6月15日24: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6月16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5.打印准考证。2016年6月21日上午9:00至6月24日上午9:30前,报考人员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要求。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一科,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6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2016年7月上旬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定。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若按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的,一并列入资格审查范围。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学历还需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并进行现场确认。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县市区教育局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已满且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 面试时间、地点。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苏仙区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与内容。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应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内容。
4.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五)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考察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能力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与选岗聘用
1.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2.选岗和聘用。公示期满后,根据岗位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最低服务年限3年。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面试后,在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中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社、教育部门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苏仙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35-2890097
(二)考务咨询:苏仙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0735-2473531
(三)技术支持: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0735-2231259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2473531。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