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正常补员的需要,根据《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桐政办〔2008〕60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4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具体条件详见《2016年桐庐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条件》(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部分岗位要求为全日制学历的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2016年6月1日前通过自考、成教、函授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
6.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1年6月 1 日至1998年6月1 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另有要求的按其规定,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
7.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参加桐庐县农村(社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参加桐庐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符合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岗位的报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岗位。
8.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本县内现任行政村党组织(村委会)、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 “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6年6月 1 日至1998年6月 1 日期间出生),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现任社区“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6年6月 1 日至1998年6月 1 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1年6月 1 日至1998年6月 1 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9.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非2016年的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非2016年的应届毕业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必须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村、社区干部在任村、社区“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行政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结案的,不能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的岗位。
10.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16年6月 1 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任职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取得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6年6月1日。
三、报考程序
报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岗位采用现场报名,其它岗位采用网络报名。
(一)网络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6年6月1日9时—2016年6月7日17时
网址:www.ttt.gov.cn
报考人员登录培训考试网首页“网上报名”,选择进入“2016年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根据职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6年 6 月 8 日9时—2016年 6 月 12 日21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注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6年 6 月 13 日9时—2016年 6 月 14 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 6 月 14 日16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16年 6 月 14 日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16年 6 月 13 日9时—2016年 6 月 16 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40元,考生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核减招考计划。对通过初审但未达到开考比例不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凡持有加入银联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上银行缴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6年 6 月 22 日9时—2016年 6 月 25 日9时30分。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现场报名
报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岗位的考生,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 6 月16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
2.报名地点: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大会议室
3.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社区干部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社区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任职文件、乡镇(街道)党委出具并经县民政局认定的社区工作经历证明(含报考者身份、职务、社区工作时间、目前是否仍在岗、任职期间有无受过处分和责任事故等内容)等原件及复印件;村干部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任职文件、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证明(含报考者职务、任职时间、目前是否仍在岗、任职期间有无受过处分和责任事故等内容)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其它:报考人员请携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经现场资格审核后,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40 元。缴费结束后,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不开考。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改报。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6月22日9时—6月25日9时 30分登陆培训考试网招考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现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部分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累计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
(一)笔试
笔试的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1.报考财务人员岗位的,考试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会计类专业卷》
2.报考水利工程、工程管理、水利员岗位的,考试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工程类专业卷》
3.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请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社区“两委”正职报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岗位的,实行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
(二)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方式另行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前,通过网络报名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从(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要求),其中报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岗位的须提供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桐庐满2年(或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工作的证明;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该招考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60%+面试成绩×40%。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结果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及拟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2016年应届毕业生无法在2016年7月31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作递补。
七、其它事项
1.桐庐县公路管理段、桐庐县道路运输管理处、桐庐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计结算中心若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招聘人员将严格按照省市参公有关政策执行。面试资格复审时须自愿签订承诺书,不愿签订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县人力社保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招聘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将在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4.笔试成绩、面试名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及公示等名单和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桐庐人才网(www.tlrc.com.cn)、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onglu.gov.cn)公布。
5.体检费。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6.本公告由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64212801。
由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2016年桐庐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条件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