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人员。
一、招聘数额
本次公开招聘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人员6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保定市辖区户籍或保定市辖区生源;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后出生)。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 2016年1月8日
报名地点: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网上下载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照片6张。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将适当调整招聘比例。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应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进行,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专业知识、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按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考察考核、体检
按招聘人数与综合成绩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考核、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考察考核、体检的顺序为:①面试成绩高的;②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在容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期为七天。
对考察考核、体检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管人事关系,与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首次签订为三年。协议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人事代理协议。
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落实工资、社会保险待遇。
咨询电话:0312-5612429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