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肿瘤医院、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颍东区第三人民医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112名(详见附表),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阜阳市肿瘤医院、颍东区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对象为2014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招聘对象为30周岁及以下医疗卫生类专业人员;
2、医疗卫生类部分专业2014、2015年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的执业证书;
3、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和满足用人单位其他条件;
5、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步骤
(一)公告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30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31日——6月6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5号楼5楼大会议室(乘坐21路公交车青峰站下)。
3、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执业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版彩照3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可下载),未取得毕业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凭就业推荐表报名的应届毕业生,2016年8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的,取消聘用。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除按照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面试入围人员另收面试费80元。
5、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由区卫计委和用人单位负责。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的提供报考信息,并在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要求的,核销或核减招聘岗位人数计划。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
(三)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
1、笔试
①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2016年6月20至22日 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原报名点)
②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③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④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本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在笔试合成成绩中占30%;本专业基础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在笔试合成成绩中占7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数量,10人以上(含10人)岗位按招聘人数的1:1.5进入资格复审,10人以下岗位按招聘人数的1:3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合成成绩高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①时间:另行通知。
②地点:另行通知。
③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
进入面试人员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低于比例要求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含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由笔试合成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合成成绩排序,笔试合成成绩再相同的,按专业课成绩排序(下同)。
(四)体检与考察
对入围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纪检监察全程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自理。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由招聘单位支付。编外新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监督监察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招聘工作中,凡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所列需要回避情形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人员,应当按规定回避。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区卫计委:0558-2315596
监督电话:区卫计委监察室:2317933
整个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均在颍东区政府网、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阜阳市卫计委网向社会公示,请报考者注意浏览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表.xls
2016年颍东区卫计系统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颍东区卫计委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