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始建于1953年,是一所集妇幼保健、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医疗、预防、康复、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3.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5月27日
报名地点:莱芜市妇幼保健院人事政工科
联系电话:0634-6256258、0634-6256096
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者,可将个人简历等材料发电子邮箱lwsfbyrsk@126.com,但必须在报名截止日之前,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报名地点现场确认、填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医院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医院公示栏内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
具体考试时间,待报名及资格初审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笔试各占50%。
(一)笔试。所有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当日公布。
(二)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并列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总成绩公示期7天。
六、体检
公示无异议后,由医院按规定安排体检。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顺序递补。
七、考核、录用
医院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结束,由院方组织的专家考评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录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相关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院方代为办理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工资、福利、职称晋升、绩效工资等,按医院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