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正常开展,更有效地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现将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共3名,均属非编制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退役军人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张贴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至2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4张;
⑤退役军人还须提交退役军人证件及证明。
5.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考试由市人社局和市国土资源局联合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公布
在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
2.考核。考核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广西企(事)业单位入职体检进行。
(五)公示、审批、聘用
被考核人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聘用的人员为被聘人员,由市国土资源局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可根据协管员的表现续订或终止合同。初次聘用人员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四、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按照市财政局核批数(含社会保险费)执行。
五、强化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 6334280(国土资源局)。
北流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