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院发展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凤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具体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凤阳县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含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要求的学历学位,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6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问题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6年3月31日在凤阳县政府网站、凤阳县人民医院网站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至4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地点: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行政楼二楼组织人事科(凤阳中学南侧)。咨询电话:0550-6711707。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人员需填写《凤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交近期两寸免冠照片3张。
4、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者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每人45元;面试费每人80元。
6、笔试人员经审查合格后于2016年4月14-15日到凤阳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7、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凤阳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笔试
1、护士、助产士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学专业知识(基础护理、内科、外科、妇科、儿科护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护士岗位报名分成两组,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2、影像技术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影像技术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药剂员岗位。笔试内容为药学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4、验光师和技工岗位。采取面试方式招聘,根据面试成绩高低录取相应人员。
5、考试时间为:2016年4月16日,上午9::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为: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形象礼仪和专业技能水平等。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评定;分值为100分。
六、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成绩,按合成成绩择优录取。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凤阳县政府网站、凤阳县人民医院网站等媒体上统一公布。
七、体检
按照考生总成绩1:1比例入围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合格方可录用。体检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高低进行递补,递补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阳县政府网、凤阳县人民医院网站等媒体上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九、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全日制用工性质,签订劳动合同,薪酬由工资和奖金两部分组成,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
十、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在县人社局指导下及县卫计委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6720200、6711955。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