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台州市法律事务服务中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台州市法律事务服务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对象
全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3、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和工作经历放宽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4日至8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法规处(市行政大楼624室,联系电话:88510652)。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四、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
2、考试;
3、考察;
4、确定选调对象。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解释为准。
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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