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文件规定,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职工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职工服务中心系台州市总工会下属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承担职工劳动法律法规咨询、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就业技能培训及职业介绍、劳动纠纷调解和法律援助、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本次台州市职工服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其他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法学一级学科各专业;
(2)35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z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最新咨询中心”栏目);
3.台州工会网站(www.tzzgh.org,“公告”栏目)。
其中,台州工会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0月25日下午5:00止。应聘者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以邮寄方式报名的,邮戳时间为报名时间。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名地点:直接向招聘单位报名。台州市总工会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06号416室。
3.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在台州市总工会网站公布。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少于3名时方可组织招聘。
(三)面试、体检及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形式和标准按照招聘岗位性质和要求确定,采用现场提问和答辩方式进行,并由面试工作小组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费用由招聘单位统一支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
体检、考核如有不合格者,可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市总工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情况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对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消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0576-88513328。
(二)面试和考核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台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地址:台州市府大道406号416室
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513005、88513328,传真:0576-88513059
联系人:郑明、王慧
附件:
台州市总工会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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