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农村公路现状以及发展工作实际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武冈市农村公路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道路桥梁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计划及条件
此次共招聘道路桥梁专业技术人员2名,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土木工程或交通运输类的公(道)路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公(道)路(与)桥梁、公(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以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多生育子女(含非法抱养和带养)的人员不得报名参考应聘。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武冈市政府网站()和武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wghrss.gov.cn)上发布并公开张贴,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5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武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时须取得毕业证,否则,不予聘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查。
4、考生本人所提供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且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5、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否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6、资格审查:由组织、纪检监察、人社、编制、交通等部门参加,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均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否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参加笔试、面试。考生必须参加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环节方能合成有效成绩,凡缺考任一项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处理,并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试题的命制和阅卷工作均按相关政策和规定办理。
1、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道路桥梁专业知识,时量150分钟。
笔试时间:2016年5月31日上午9:3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职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职数的比例为1:1时,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体检入围对象出现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学历高的优先)。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发放书面体检通知前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照该职位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果公示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完成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举报电话:4227952。凡公示期间发现或有实名举报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政策执行。被聘用人员必须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为五年。
三、招聘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4、社会监督只接受在公示时间内的实名举报。
未尽事宜由武冈市2016年公开招聘道路桥梁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 冈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