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0〕43号)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洞口管理部面向全省公开招聘1名住房公积金结算岗位工作人员。整个工作按单位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查询相关招聘信息请登录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ysrs.gov.cn/)、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 www.hnsygjj.cn/ )。
一、单位基本情况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洞口县管理部是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二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运作等管理工作。
二、招聘职位及职位要求
详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1、具有湖南省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4、所学专业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结算岗位专业要求,且具有与结算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工作技能和相应证书资格(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设在湖南省邵阳市大安街18号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楼会议室。
3、报名时须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簿、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及两份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四张。
4、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等资料到现场报名。
5、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及《报名须知》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考生在报名时必须作承诺签字。
6、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申请开考的,须书面报告市人社部门批准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并在原发布范围内公告。
7、2016年1月7日至8日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楼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邵阳市大安街18号,联系人:李俊,电话:0739-5086333,手机:18975758787)。
五、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邵阳市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邵阳市纪委驻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委负责监督,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按照公开招聘程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1月9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财务会计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
2、查询笔试成绩请登陆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ysrs.gov.cn/)“事业单位招考成绩查询”窗口。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对象的确定: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职数为1:1的比例,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4、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ysrs.gov.cn/)公布。
六、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七、考察考核
考察工作由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在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和调出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核和聘用。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对外公布拟聘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审定后,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考核、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2、应及时将聘用人员聘用登记表和体检表装入聘用人员人事档案,以便备查。
十、本次招聘不实行递补。
十一、纪律要求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3、应聘者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禁考等处罚。
4、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5026031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检监察室:0739-5350868
考试咨询电话:0739-5086333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