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6-05-03 为了全面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推动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区学校人员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计划
大兴区教委所属的事业单位,共招聘350人。
二、招聘对象
(一)2015、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三)2016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行政人事档案关系须在北京;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年龄24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2016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指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且截止2016年当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2016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履行完《聘用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劳动合同书》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考人员还需满足相应岗位中对学历、专业、户口及其他条件的要求(具体条件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提交材料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资格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5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
(三)报名地点:大兴区社区学院(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4号)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与本人页的复印件。
4.2016年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及复印件和成绩单原件(教务处盖章)及复印件。
5.2015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6.30周岁及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除2015、2016年毕业生、2016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原始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的复印件(到人事档案中复印)。
7.2016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需到区县村官办开具证明,同时提供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等)。
8.有教师资格证的持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
9.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0.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其他条件”一栏为“限师范类专业或具有教师资格”的岗位,报考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其他条件”一栏为“不限”的岗位,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由区教委、区人保局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大兴区社区学院(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4号)
(3)笔试内容: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学科知识等满分为100分,心理测试题满分为20分,共计120分。其中综合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学科知识等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命题、阅卷方式:委托市级考试机构出题、阅卷。
(5)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6年5月27日,请登录大兴区教育委员会网站查询(http://www.dxedu.gov.cn)。
2.面试
(1)面试时间:按大兴区教育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准备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面试人员确定:
①报考“其他条件”一栏为“限师范类专业或具有教师资格”岗位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②报考“其他条件”一栏为“不限”岗位的人员需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职位招聘数量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职位面试人选。
(4)面试内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的招聘单位进行面试与试讲。
3.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公告:各单位根据招聘小组考核意见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六)调剂:对公开招聘不足的岗位进行调剂。
(七)体检: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大兴区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向大兴区教委提出,经核查确实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办理聘用手续: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一式三份),再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公开招聘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联系人:王万东
咨询电话:81296347
监督电话:81296373
附件:
1.大兴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教师岗位报名表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