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北京市佛教协会、北京市道教协会、北京市回民殡葬管理处、北京市天主教爱国会、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北京市民委接待服务中心、北京雍和宫管理处为市民委所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北京市户口,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一般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特需专业见具体条件)。
5、身体健康。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详见附件1:《市民委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章》
三、报名方法
报考者请于4月29日前将以下材料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003房间北京市民委人事处收(邮编:100053),并在信封注明“报考XX单位XX职位”字样,谢绝来访。材料要求如下:
(一)《2016年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一份(见附件2);并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bjsmwrsc@163.com,邮件名一律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
(二)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自行准备的其它材料。
注: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整齐。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如发现报名表与事实不符,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二)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考者默认所报第一个岗位。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
市民委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通过审核人员的名单、考试时间以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照不少于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比例的职位,视情况组织面试。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在北京市民委网站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010)83979336
附件:
1、《市民委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章》
2、《2016年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6年4月21日
1、《市民委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章》.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