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厅12389举报投诉工作平台现因工作需要,招聘二名值守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女性,18--30周岁,身高160厘米以上,有贵阳市固定住所。(贵阳市两城区户口优先考虑)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每分钟打字60个以上),普通话标准,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水平。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工作勤奋,责任心强,能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
二、人员管理
1、试用期2个月;
2、贵州省公安厅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实施日常管理、岗位管理和考核;
3、待遇:2500--3000元/月,包含国家有关规定人个缴纳的“五险一金”。
三、招聘形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9:30分至2015年11月18日16:00整。在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om.cn/)投档,
四、资格审查
1、资料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投档者进行资格初审,择优选择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其他市(州)、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3、曾参与法轮功等非法组织,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六、用工方式
委托国有人才派遣服务机构签订年期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两个月),实行人才派遣制;
咨询电话:0851-85289665
联系人:阮倩